新《旅游法》讓特產店生意不如“團購時代”

去年10 月1 日,新《旅游法》正式實施,對強制購物、零負團費等行業(yè)痼疾“亮劍”。前日,恰逢《旅游法》實施一周年,一年來,旅游市場發(fā)生什么樣的新變化?對此,記者進行了走訪,發(fā)現(xiàn)市場上雖然沒有強制購物了,但旅行團費也隨之漲價,參團價格沒了優(yōu)勢后,有不少消費者選擇放棄旅行社,自己出游。
旅行社:旅游方式發(fā)生變化
“《旅游法》的出臺,導致旅行社出游價格上漲百分之二三十。” 河源市翔豐國際旅行社副總經理劉雅珊表示,旅行社的價格沒了優(yōu)勢后,更多的消費者選擇放棄旅行社,自己出游,由此引發(fā)旅游方式的變革。現(xiàn)在單純來旅行社訂景區(qū)門票、酒店的游客越來越多。特別是中、短線游,像珠三角、福建等地的很多消費者到河源,他們不再選擇參團出游,而是約上家人、朋友一起自駕游。
劉雅珊說,在購物返傭成為過去式之后,導游的收入主要靠基本工資和帶團補助,因此不少旅行社都對導游的基本工資進行上調,之前導游的工資底是600 至 1000 元的,帶團一天補助費用是 80 至120 元,《旅游法》出臺后,旅行社把導游的基本工資調到800 至1500 元,帶團補助調到120 至 200 元一天,這樣一來,旅行社的運營成本增加了不少。
在采訪中,旅行社方面表示,從目前來看,河源對《旅游法》的落實還是比較好,包括購物這一塊。但省外一些城市及國外的市場比較亂,存在價格上的沖擊,有些同一條線路的價格也相差很遠。
業(yè)內人士表示,在《旅游法》的約束下,旅游市場環(huán)境進一步得到凈化,不管是產品還是服務都有所改進,從業(yè)者紛紛以新型的產品和優(yōu)質的服務來招攬吸引客人。
導游:購物需簽購物協(xié)議
從事4 年導游工作的阿霞說,在《旅游法》的約束下,對強制購物有了約束,但有不少客人在游玩過程中都會詢問關于購買當?shù)赝撂禺a的問題,有些客人還特別要求在參觀完所有景點后,要帶他們去買土特產。阿霞說,遇到這種情況,一般都會讓客人簽訂一份“購物協(xié)議”,只有這樣,導游才敢?guī)Э腿巳ベ徫铩?/p>
“不再與購物點掛鉤后,我們的工作變得更單純。”在市區(qū)某旅行社從事導游工作的小李則表示,《旅游法》出臺后,少了購物的環(huán)節(jié),他們的工作更加輕松、單純,也讓導游更有尊嚴,“沒有了購物提成,但帶團時旅行社提高了補助。”
在采訪中,多位導游向記者表示,《旅游法》出臺后,導游工作輕松了許多,過去的走馬觀花看景點,瘋狂趕路瘋狂進出購物店的模式已經很少見了,旅游正逐漸向 “純玩時代”轉變。
特產店:大不如“團購”時代
“以前生意好的時候,一個團來就有可能賣出幾十箱的米粉、板粟,現(xiàn)在一天都賣不出幾箱。”火車站某特產店的店員黃阿姨告訴記者,去年10 月份以來,導游不再帶成群結隊的游客進店購物,現(xiàn)在來買特產的大多數(shù)都是一些外地散客及一些本地人。
經營特產的小許也感嘆,《旅游法》出臺后,生意和來往的客人,都大不如“團購”時代。采訪中,記者發(fā)現(xiàn),市區(qū)某特產店因少了“團購”的客人,生意變得十分慘淡,于是干脆轉行開了餐館。而有些沒有經受住“寒流”的“購物點”,只好關張大吉,剩下的 “購物店”大部分生意也比以前差了不少。
本報記者 戴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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