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成功獲得地方立法權
本報訊 記者 謝素嬋 通訊員 陳偉勇 25 日,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確定河源、陽江、茂名、肇慶、清遠、揭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的時間的決定》,這意味著,我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可以開始制定地方性法規(guī),也是全省第二批獲得地方立法權的設區(qū)市之一。
據悉,自全國人大于今年3 月15 日通過新修改的《立法法》以來,我市高度重視地方立法權申報工作,把它列為市人大常委會今年的重點工作之一,全力推進地方立法權工作。目前,我市在立法工作機構設立、編制配備、人才儲備、立法項目規(guī)劃以及與立法咨詢合作等方面均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在立法機構設置方面,我市擬于明年初召開的市六屆人大六次會議時,依法成立河源市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負責法規(guī)審議審定;新設市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承擔內務司法監(jiān)督工作職能;調整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職能,專門承擔綜合性立法工作;同時選調法學人才充實到我市立法隊伍中去,并從明年起將立法專項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另外,我市還與“廣東金融學院廣東地方立法研究評估與咨詢服務基地”簽訂服務合作框架協(xié)議,發(fā)揮高等學校的思想庫與智囊團作用,為我市地方立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據悉,目前我市已初步擬定了部分立法計劃。市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有關負責人表示,河源的地方立法將主要聚焦在城鄉(xiāng)建設與管理、環(huán)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三大方面,不僅要立出具有河源“味道”的地方性法規(guī),更重要的是通過立法,破解當前改革發(fā)展中遇到的難題,讓群眾真正享受到改革發(fā)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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