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拉人頭” 推廣恒星幣獲刑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陳碧霞 近幾年來, 國家嚴厲取締和打擊傳銷活動。傳銷組織為了逃避打擊,不斷變換手段和花樣,披上了網(wǎng)絡的“外衣”。 這些新型傳銷活動,極具欺騙性與蒙蔽性。6 月25 日, 連平縣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 被告人劉某、鄭某犯組織、 領導傳銷活動罪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據(jù)了解,2015 年10 月 初,連平縣公安局接到市公 安局經(jīng)偵支隊轉來線索,稱 2015 年5 月,在連平縣境內 有人以“恒星幣”虛擬貨幣 網(wǎng)絡交易平臺經(jīng)營為名,要 求參與者以購買“挖礦機” 方式,利用“挖礦機”賺取 “恒星幣”,并以發(fā)展人員數(shù) 量作為返利,引誘參與者通 過“恒星幣”繼續(xù)發(fā)展他人 參與。經(jīng)查,該網(wǎng)絡交易平 臺存在涉嫌組織、領導傳銷 活動。在進一步偵查中,警 方發(fā)現(xiàn)劉某、鄭某是該傳銷 組織領導層嫌疑人員。經(jīng) 核查,被告人劉某的層級為 22 級,下線人數(shù)531 人,下 線層級13 級;被告人鄭某 的層級為23 級,下線人數(shù) 437人,下線層級12級。
綜合上述,連平縣人民 法院遂判處被告人劉某、 鄭某有期徒刑各一年,并 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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