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摩的司機膽大妄為 隨身帶菜刀動輒就砍人
本報訊 記者 蘇遠龍 通訊員 陳碧霞 俗話說:和氣才能生財。良性競爭使雙方合作共贏,惡性競爭則會讓雙方付出沉重代價。和平縣就有這么一名目中無人、目無法紀的摩的司機,為與同行爭搶顧客,竟常年攜帶管制刀具,動則持刀恐嚇、揮刀砍人。近日,和平縣人民法院依法以尋釁滋事罪對該名摩的司機判處有期徒刑一年。
年近50歲的曾某琴是和平縣陽明鎮(zhèn)人,平日以摩托車載客為生。2018年1月的一天,曾某琴駕駛摩托車到和平縣陽明鎮(zhèn)某花園門口等候乘客,因不滿同行朱某搭載走了乘客,便對朱某進行辱罵,并向其吐口水,隨后朱某責問曾某琴為何吐口水時,曾某琴竟從摩托車前擋風架上拿出一把菜刀將朱某的臉部劃了一刀,隨后逃離。同年2月的一天,曾某琴再次來到某花園門口等候乘客,同樣因不滿排在后面的同行司機葉某搭載走了乘客,待葉某送完乘客返回時,與其發(fā)生口角,憤而拿起放在摩托車前擋風架上的菜刀,將葉某的右肘和左耳砍傷。隨后的一段時間,曾某琴又多次與他人發(fā)生爭吵,并隨意拔刀恐嚇、威脅、砍人,先后導致5人輕微傷。同年4月,曾某琴在家中被公安機關(guān)抓獲,處以15天行政拘留處罰,同年5月被刑事拘留。
和平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曾某琴因日常生活中的偶發(fā)矛盾糾紛,借故生事,多次持兇器隨意毆打他人,導致多人輕微傷,破壞社會秩序,情節(jié)惡劣,其行為已構(gòu)成尋釁滋事罪,遂判處曾某琴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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