寫出都市中的光與暗、情與罪
■謝有順
文學寫作的創(chuàng)造性,除了記錄和還原一段真實的生活,塑造一群真實的人,還常常體現在作家對一個地方的描寫與建構上。好作家都是有原產地的,都有一個精神徘徊難舍的地方,這個地方,可能與他的童年、少年生活有關,也可能是他虛構的文學故鄉(xiāng)——在這個精神王國里,有作家本人的經驗和生命體悟,也有歷史的塵埃、他人的氣息。
有沒有這個寫作原點,對于一種寫作的風格化至關重要。
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速,越來越多寫作者的生活原點不再是村莊、小鎮(zhèn),而成了城市。城市經驗日益成為寫作的主體經驗。但個體記憶、父輩記憶中,又不乏鄉(xiāng)土生活及其倫理的影子。如何處理現在與過去、鄉(xiāng)村與城市之間的復雜關系,如何避免城市書寫的空洞化、欲望化,而使寫作真正觸及當下都市人深切的困境與隱痛,這都是當代作家所要面對的問題。
《青年作家》2019年第11期的四篇文章,就探討了這些問題在當下的書寫現狀及其困境。
金理的《城市寫作的兩組關系命題》,不憚于剖開自己,從個體的生存景況出發(fā),捕捉不同代際作家的細小區(qū)別,抒寫了個人與城市之間或緊張、或和緩的關系,提示作家們對心中的城市地圖時時自省,去關注那些一度被文學所忽略的角落空間,去開掘其荒蕪外表下的豐富與堅韌。同時,他指出部分地域文化符號的僵硬,重申在地方性寫作中把握差異與普遍的均衡的重要性,強調對人性、對福克納所說的“郵票般大小的地方”的返歸,而這也是一個作家讓自己的寫作面貌日益清晰的必由之路。
王敏的《文學表述中的城市、城里人與城市生活方式》,反思了文學對城市化進程的表達,指出城市文學中精神層面敘事的匱乏,勾勒城市與鄉(xiāng)村的價值博弈脈絡,感慨城市生活的機械性、商業(yè)性與欲望化對人的異化。城市文學不能只有精英的視角,而應傾聽更多渺小的、邊緣的聲音,但若只注意到城市與鄉(xiāng)村的對立,一味貶抑城市,而漠視傳統與先鋒、荒野與文明之間的承接,同樣是需要警惕的傾向。
對于“方言”或“方言性”寫作的有效性,陳培浩的《游牧于地方性與總體性之間》討論得頗深。文學化了的方言,成為人們賴以想象地方性的媒介,寄托了知識分子們各異的文化追求,而文學如何激活“方言性”的問題,正是我們如何體認精神扎根的地方,如何既保留差異性,又使地方特色脫離本質主義的霸權,不至于僵化的問題。當下,作家和地理的關系變得多樣了,但不會就此消失,地域性仍然會以一種精神的方式,寄寓于作家的靈魂之中。一部好的作品,像阿來的《云中記》,往往是產生在地方與普遍、個體與集體的縫隙里。
唐睿的《城市文學中的自我追尋》,從王占黑和黃怡的城市書寫著手,去討論年輕一代在城市中確認自我、尋找認同的過程。無論是王占黑的餛飩店與早點鋪,還是黃怡的塘西,本質上都是一種對介于宏大與細碎之間的社區(qū)歷史的迷戀,一種有選擇地調配真實與虛構,從而營造一個自我世界的嘗試。于急速嬗變的環(huán)境中,城市人亟待抓住一點什么,可能是歷史,可能是文化,但又同時質疑著這些身份的標簽。城市與人,就在接受與拒絕、傳統與現代之間,互相形塑著彼此。
面對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瞬息萬變的當下,作家在現實面前,很容易感到慌亂與無力,哪怕調動各種寫作資源,似乎也不能足夠有力地詮釋現狀?涩F實堅硬而無可回避,一味從歷史與虛構中尋求慰藉,最終只會使作品流于淺薄。一種好的城市文學寫作,離不開結實的物質細節(jié),更需要作家對正在發(fā)生的現代性進程有自己的切入角度,擺脫二元對立的模式,把握更內在的中國精神,更準確地去表達都市中的光與暗、情與罪,并持續(xù)追問這些境況背后的復雜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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